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的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施工安全防護用具采購、發放及使用管理條例, 所包括安全防護用具是指在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

  

  安全防護用具包括: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及其他個人防護裝備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震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監督,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的采購、保管、維修、使用進行管理。

 

  安全防護用具的采購

 

  1.對安全防護用具的采購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結合本單位及本項目部的具體情況予以確定。

 

  2.采購安全防護用具時,應查驗生產廠家或供貨商的生產經營資格,驗明商品合格證明和商品標識,以確保采購質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采購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并且須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定點經銷單位或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同時向經銷單位索取如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出廠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等有效證明文件;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3)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4)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5)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供貨商簽字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6)產品使用說明書。 不得采購未能提供完整資料的安全防護用具。

 

  4.安全防護用具入庫前,物資設備部門應組織安全管理、倉儲等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進行驗收。不合格的防護用品用具不得入庫。

 

  5.物資管理部門應建立完善安全防護用具的采購、租賃、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1)對安全防護用具的采購必須購買有相應資質的銷售或生產廠家的合格的產品;

  (2)需要定期檢測的防護用具,應做好定期校驗工作,確保其安全性能滿足施工需要。

  (3)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物資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外觀、性能和隨機資料的檢驗,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國家明令淘汰的安全防護用具。 

  (4)施工機械設備在運轉使用過程中,要時刻關注施工機械設備的運轉狀況,一旦出現異常,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同時做好當班運轉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

 

  1.安全用品的發放和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單位或項目部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安全防護用品,更換已損壞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2.安全防護用品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凡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有可能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的職工,應按規定配備安全防護用品,根據勞動防護需要,對不同的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防護用品,具體按“集團公司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見附件、以下簡稱為“標準”)。

 

  4.發放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合格有效地產品。

 

  5.經常深入施工生產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施工生產管理人員按其管轄范圍和勞動防護的需要發給安全防護用品。

 

  6.員工經集團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變更工種(工作)后,應按變更后的工種(工作)領用勞動防護用品,原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到使用期限時,可通過折算,合理確定其繼續使用時間。工種(工作)變更時間以勞動人事部門的正式通知為準。

 

  7.因工作需要,未經勞動人事部門辦理手續而改變原工種(工作)的員工,原領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按如下規定辦理:

  a、未到使用期限,原則上維持原標準至使用期限.

  b、達到使用期限后,按改變工種(工作)領用勞動防護用品。

 

  8.員工連續脫產(工作)超過六個月者一律從離崗時間順延其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時間,長期脫產(工作)者,不再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9.在易燃、易爆、易燒灼和有靜電場所的作業人員,禁止發放使用化纖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應符合防塵、防毒、防燃、防爆、防電和緊口等要求。

 

  10.新工人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或“三級”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予發放安全防護用品,不得上崗操作。

 

  安全防護用具的使用

 

  1.各單位、項目部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教育培訓,保證施工作業人員能正確的使用安全防護用具。項目部應保留有培訓人員和被培訓人員簽名的培訓記錄。

 

  2.員工在施工生產中如不按規定使用以違章論處,對因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而造成事故的,將追究其責任。

 

  3.各單位和各項目部要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情況的檢查,并對施工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具的質量和正確使用負責。同時督促所使用的分包隊伍和人員正確使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作業人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權利,有按照工作崗位規定使用合格安全防護用品的權利,有拒絕違章指揮、拒絕使用不合格安全防護用品的權利。同時負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的義務。

 

  各單位、項目部必須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具和施工機械的基礎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專項臺帳,留存相應的管理資料,并保證資料具有可追朔性。管理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以上就是鋌和勞保網小編為您提供的關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采購、發放及使用管理的介紹,希望對您了解施工安全防護用具有所幫助!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要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產品或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必須立即停止使用。